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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Q1:哪些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第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第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Q2:什么情况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之和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拆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的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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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

两种情形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1.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2.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Q4:合作建房的情况免征土地增值税?

问题描述:我公司和其他公司合作建房,根据合作协议,我司将分得一定面积的房产,那么我司需要就此缴纳土地增值税吗?问题答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二条之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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