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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能去找前妻吗

Q1:离婚后还能把房产赠与前妻吗

当然可以。

只要双方自愿,住房贷款还清,有房产证,起诉证明,土地证,就可以由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局申请赠与过户住房。

Q2:离婚了,还能挽回前妻的心吗?

到底离没里啊?前边说到实在没办法就同意了,这里到底离了没有?你还要夫妻生活。总体来看你妻子的心已经不在你这里了,趁早远离她。

Q3:离婚后还能起诉前妻吗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如果发现女方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Q4:离婚了户口本被前妻拿去了还能补办吗

您好 朋友如果你是户主那么是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 挂失之后补办的

Q5:离婚一年了,这样的前妻还能要吗

离婚之后就不要互相联系了

这是基本的常识

没有别的方式,也是彼此的最好的一种开始自己生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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