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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

Q1:解除劳动合同与辞退有什么区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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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辞退和开除的区别在于: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其处理时效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 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Q2: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其一,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其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解散等有一方丧失主体资格的情况发生。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而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Q3:请问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是劳动保障监察员,从行政执法角度回答你的问题。
简单讲,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却不再履行下去了,是解除;到期了自然结束双方权利义务了,是终止。
你的公司月中通知你不用上班,是指立即要你走人还是月底合同到期了就拜拜?前一种情况是解除,后一种是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员工在该单位工作每满一个月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支付而一分未付且原因是用人单位明知应付而无理拒付的,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但这里有一个问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在执法层面上很难认定,劳动监察部门可能不会受理你的投诉,即使受理,也一般采取调解措施。
应当支付而一分未付但原因是双方就数额无法达成一致的,或者已支付一定数额但你认为不满意的,你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Q4: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Q5: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回答题主问题时,先来梳理下什么是“劳动合同终止”,什么是“劳动合同解除”:

1、两者定义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结束和消灭。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存续的劳动关系由于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双方之间原有的相关劳动权利与义务不在存在。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劳动合同双方或单方行为导致劳动关系提前消灭的法律行为。

2、相似点

无论是劳动合同终止,还是劳动合同解除都将导致劳动关系归于消灭!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都产生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复存在。

3、区别

两者在法律后果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因为消灭方式不同,法律程序等还是有很大差异的。我列了张对比表,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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