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古诗大全| 扒知识| 扒知识繁体

当前位置:首页 > 趣味生活

领养的小孩怎么上户口

Q1:领养的小孩如何申报户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收养人应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

同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共同收养(即夫妻双方均应具备收养人的条件)。 二、收养弃婴分为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两种类型。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应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提交:(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四)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的,应向弃婴捡拾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除上述材料外,当事人还需提供:(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的证明。

Q2:私下领养小孩怎么上户口?

私下领养小孩的,领养人要与送养人签订领养协议,双方签订领养协议后领养关系就成立,领养人就可以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上户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Q3:领养的小孩怎么上户口?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猜你喜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