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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定要伤残鉴定吗

Q1:报工伤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吗

1.不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你的鉴定申请。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Q2:工伤伤残鉴定时间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后。

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Q3: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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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发生工伤是否一定需要做工伤伤残鉴定

国家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第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的损失。该文件在第三条中还继续规定道: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由此可见,物业公司总经理对崔某称“你跟公司之间还没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没正式成为公司的员工,所以,你不存在工伤问题”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Q5:工伤伤残鉴定最佳时间?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等。

Q6:东莞工伤伤残鉴定机构?工伤伤残鉴定要走什么程序?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2、然后到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最后按照工伤赔偿。

Q7:工伤认定后必须要做伤残鉴定吗

你好,就2113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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