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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进行商标异议答辩怎么做

Q1:商标异议答辩要怎么做?可以找人代理吗?

争议人在自己申请的商标核准注册后被提出争议,为了维护商标权的合法合理使用进行的答辩。
商标争议答辩申请的必备条件:申请争议答辩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并且核准注册商标被争议人提出了争议;在争议答辩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资料。
商标争议答辩人需要准备:申请人简介、已注册商标使用和宣传情况;提出争议答辩的理由,其理由必须是被争议商标与已注册在先的商标(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上)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商标争议答辩申请书》;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申请,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提交争议答辩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发出《商标争议答辩申请受理通知书》;
一年半到两年左右的时间,商标局会发出《商标争议裁定书》。
争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争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争议复审,对争议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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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如何进行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申请人在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后进入商标公告期的商标,按照商标法规定由其他权利人或自然人对本商标提出了异议,为了保障商标申请的成功注册,针对其异议理由作出的答辩理由。 异议答辩,主要论证自己申请的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能够同引证商标相区分;自己作为被异议人无任何主观恶意。可以做异议答辩,也可以不做异议答辩。商标局回对商标进行审查,不管你是否做异议答辩,只要对方提出的异议理由能够成立,都会裁定异议成立。你如果对裁定不服,也可以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在商标异议案件中仅有20%提供的证据充分异议成立,其他80%的异议都是不成立的。 商标异议答辩办事流程
1、签订《商标委托代理协议》;
2、向申请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答辩申请资料。
3、提交异议答辩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发出《商标异议答辩受理通知书》;
4、18个月左右,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异议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异议裁定书》;
5、同时,可以在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到异议裁定结果。 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异议复审,对异议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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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商标被提异议,如何进行异议答辩?

商标被提异议,要进行异议答辩,答辩的要点如下:

抓住重点:要抓住要答辩材料的关键证据和重点;

突出优势:突出商标的优势,强调商标的优点、突出表现等;

针对性强:针对提出异议的理由,逐条一一给予反驳和答疑;

按期答辩,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提出收到通知三十天内。

Q4:商标异议如何答辩,商标异议答辩需要什么材料

你好。商标异议答辩的必要性
商标注册过程中最后一道坎,若答辩成功,商标局即核准注册并下发证书。
通过答辩可以将摇摇欲坠的商标权重新稳定下来,让商标继续持有。
异议答辩是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径。
异议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用户自身利益。
商标异议答辩的流程
1、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件后,一般要经过必要的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商标异议书及有关材料在被异议商标异议期满的一个月后,将商标异议书的副本转交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答辩。被异议人是否答辩由自己决定。
2、商标局收到被异议人答辩,将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依法进行裁定,期满仍未答辩的,商标局按未答辩依法进行裁定,裁定结果形成正式公文送达当事人。
3、如果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裁定不服,可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
提交商标异议答辩材料注意什么?
商标局寄送商标异议书副本的信封(用以确定答辩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要随同异议答辩及材料一起寄送商标局。被异议人所提供的答辩材料中如果有外文书件,必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该外文异议答辩将不作为异议答辩材料使用,并退回给当事人。(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97年1月14日《关于商标异议中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本的通知》 )
关于补充证据材料的声明与提交时限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异议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充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在商标局未接受后补答辩材料且异议成立时,被异议人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后补的材料提交至该会。
商标异议答辩的内容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被异议人的答辩应包含有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
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2、有明确的异议理由
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建议委托专业的商标律师事务所或代理机构来代理。
怎样办理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还应该提交一下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异议期限怎样计算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任何人对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从本质上讲,商标异议是双方当事人就商标确权发生纠纷,请求商标局作出行政裁定的行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被异议之后,权利将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要等到生效的异议裁定或者司法判决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是否被核准注册。同时,对商标异议期限的规定还涉及到各方当事人在一系列后续程序中的利益,如注册商标专用权能否生效及生效的起始日期,注册商标续展后的专用权起止日期等等。因此,确定商标异议期限的起算日对商标注册审查工作意义重大。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在实践中,一般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的次日为异议期限的起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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